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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管辖罪名划分 《意见》第一条明确了监察机关与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管辖罪名的具体划分原则,其中:关于监察机关管辖罪名范围,既包括《国家监察委员会管辖规定(试行)》第十二条至第十七条列举的88个罪名,也包括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的人民检察院亦......
一、哪些情行属于自动投案 我国刑法规定,自首的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自动投案的情形有以下几种:(一)投案行为必须是发生在犯罪人尚未归案之前,这是自动投案的时间规定。 犯罪人尚未归案之前,是指: 1、犯罪事实尚未被司法机关发觉之前; 2、犯罪事实已被司法机关发现,但犯罪分子本人尚未被司法机关发现之前; 3、犯罪......
一.如何办理取保候审手续 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申请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其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和律师申请取保候审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有权决定的机关应当在收到书面申请后7日以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对符合取保......
一、律师调查取证的范围是什么 1、证据调查 依据《民事诉讼法》及《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谁主张,谁举证原则,接受民事案件当事人委托,调查并策划收集有关诉讼及非诉讼证据。 2、知识产权调查 调查侵犯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及商业秘密等侵犯知识产权案件。协助查清盗版的书籍、音像制品、软件的来源,调查假冒伪劣......
刑事诉讼法关于强制措施的法律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第六十五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
一、什么是拘传 拘传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强制其到案接受讯问的一种强制措施。拘传是我国刑事诉讼强制措施体系中强制力最轻的一种,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均有权决定适用。拘传具有以下特点:(1)拘传的对象是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一、减刑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不适用减刑的范围情形如下: 1、死缓两年期满 死缓两年期满后的处理不应属于减刑范畴。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下称死缓)在两年期满后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处理方法,不应列入探讨的减刑之中。理由是: (1)死缓在两年期满后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处理方法,是刑法规定的必然处理方式之一......
一、寻衅滋事罪会判几年 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一、故意伤害罪的加重情节: (一)故意伤害罪的致人重伤情节认定 1、使人肢体残废或者毁人容貌的; 2、使人丧失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机能的; 3、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 其中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主要是指上述几种重伤之外的在受伤当时危及生命或者在损伤过程中能够引起威胁生命的并发症,以及其他严......
根据《刑法》第363条第1款的规定: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对于该罪的处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