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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网购宣传藏陷阱,擦亮眼睛防中招
作者:王宇航 律师  时间:2020年05月28日
    随着网络购物的兴起,大家足不出户,就可以购买各种商品。卖家通过网站对自己的产品进行宣传,而买家通过网页宣传了解所购商品的特征、性能等。实践中,一些商家利用网络实物不可见、信息不对称等,对自己的商品进行虚假宣传,由此导致消费者的利益受损。上述情况在食品、保健品销售领域尤其突出。除了七天无理由退换货,消费者在哪些情况下可以主张商家虚假宣传进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以下两则案例或许可以带来一些启发。

  案情回顾:

  学会网购没多久,王大妈就先从某网站上购买了几盒A牌无糖有机黑苦荞茶。茶叶包装精美,王大妈甚是喜欢。不过她最得意的还是每袋苦荞茶里附带的宣传彩页。宣传页记载着:“黑苦荞茶富含黄酮化合物,有利于胰岛素的分泌,持续饮用黑苦荞茶可以使高的血糖降低、低的血糖升高,正常的血糖不变。生物类黄酮能有效活血化瘀、抗栓塞、降血脂、降低胆固醇、降低血糖,使血液成分得到净化,改善微循环、降低毛细血管的脆性,降低其通透性,能够修复受损的血管壁。A牌黑苦荞茶经第三方检测芦丁含量高达2.5%,芦丁具有降血糖、降血脂,增强人体免疫力的作用,对糖尿病、高血压、高血脂、冠心病、中风等病人都有辅助治疗作用。”此种说明,对于患有“三高”的王大妈来说,简直说到心坎里。

  王大妈对此茶如获至宝,天天饮用A牌黑苦荞茶,期待对自己的高血压、高血脂等病状起到“辅助治疗功效”,甚至在喝完先期试买的几盒后,又趁着某次优惠活动购得好几箱。隔壁好姐妹李大娘患有糖尿病,王大妈本着好东西一起分享的念头,忍痛割爱将十几盒苦荞茶分给了李大娘。然而,吃过亏、上过当、网购经验丰富的李大娘一眼识破了淘宝商家的“骗局”。

  她跟王大妈提到,苦荞茶袋里附带的宣传页属于食品包装的一部分,具有食品说明书的作用;商家宣称“富含黄酮化合物,活血化瘀、抗栓塞、将血脂、降低胆固醇、降低血糖”等宣传功效的说明,违反了广告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属于欺诈消费者的行为。

  听到此说法的王大妈后悔不跌,在申请退货和赔偿被商家拒绝后,王大妈委托自己的儿女将该网站商家诉至法院,要求商家退货退款,并主张三倍赔偿。法院经审理后支持了王大妈的诉求。

  法官析法:

  《广告法》第四条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本案中,王大妈轻信其购买的产品具有“富含黄酮化合物,活血化瘀、抗栓塞、将血脂、降低胆固醇、降低血糖”等功效,明显受到了欺骗和误导,所以其有权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之规定,要求三倍赔偿。

  或许有消费者有这样的疑问,A牌无糖有机黑苦荞茶作为食品,为何不能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主张十倍赔偿呢?毕竟《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三条规定了食品广告的内容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食品生产经营者对食品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3.6条亦规定:“不应标注或者暗示具有预防、治疗疾病作用的内容,非保健食品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具有保健作用。”本案之所以适用三倍赔偿而不是十倍赔偿,是因为十倍赔偿的前提是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本案中王老太所购买的苦荞茶本身并未违反食品安全标准,只是其经营者为了增加销量,在宣传上过分夸大了其功效和作用,因此不能适用十倍赔偿。

  案情回顾:

  老张平日喜饮茶,对商家宣传的茶叶功效十分信赖。某日,其听老友说,黑茶具有多重功效,于是闲来无事的老张在某网站检索起黑茶来。恰好,某茶叶旗舰店在其销售的B牌黑茶宣传网页中如此提到:“黑茶具有消食下气、醒脾健胃、解油腻、降血脂、降胆固醇,抗癌、抗突变、抑菌抗病毒、改善和治疗心脑血管疾病、治疗糖尿病等功效”。

  老张一看黑茶居然还有治疗功能,马上欣喜下单,总共从该茶业旗舰店购买B牌黑茶17袋(每袋30片,每片3.5克),每袋单价188元,总价优惠1700元,故总价款为1496元。三日后,老张即收到了该茶业旗舰店寄来的黑茶及相应票据。

  饮用了一段时间后,老张发现自己的血压、血糖并没有改观,于是便和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上班的邻居念叨起黑茶的功效问题。经过邻居的讲解,老张才知道他买的黑茶片只是普通食品,商家宣传具有降血压、降血脂、防糖尿病、提高免疫力抗衰老、抗血凝、抗血栓、减肥等功效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老张又仔细检查了黑茶片的包装,发现该产品外包装上没有生产许可证、执行标准以及生产商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属于“三无产品”。

  担心后怕的老张赶紧向该茶业旗舰店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所投诉,但因种种原因,老张未能联系上该茶业旗舰店的负责人,也未获得任何补偿或补救。于是,老张听从友人劝告,将该茶业旗舰店诉至法院,要求退货退款并主张十倍赔偿。法院经审查认定不仅该茶业旗舰店的宣传违反法律规定,其销售的黑茶亦属于“三无产品”,故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最终支持了老张的诉讼请求。

  法官析法:

  《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禁止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第四十二条规定,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标签应当标明下列事项:…(三)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五)产品标准代号; …(八)生产许可证编号。第七十三条第一款规定:“食品广告的内容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食品经营者对食品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本案中,某茶业旗舰店作为经营者负有保证所销售的食品符合食品安全的法定义务,应当对其销售的产品尽到高度审慎的注意义务,严格按照食品安全的要求采购和销售食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于食品进行广告宣传。从食品安全的角度而言,因为食品安全标准包括对与食品安全、营养有关的标签、标识、说明书的要求,本案中的黑茶因没有生产许可证、执行标准以及生产商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故而可以认定其违反了食品安全标准,消费者有权要求十倍赔偿;从广告宣传的角度而言,因商家的宣传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以及《广告法》第十七条之规定,属于欺诈消费者的行为,故消费者有权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主张三倍赔偿。由于商家的这一销售行为违反了多项法律规定,消费者从维权利益最大化的角度而言,有权选择要求十倍赔偿。

  值得注意的是,网络购物中,由于网站上的宣传文字和内容,商家随着可以予以更改,所以作为网络购物者,务必擦亮眼睛,一要结合广告法的相关规定判断其宣传的真实性问题;二要及时通过截屏、录像等方式保存相关宣传证据,以免发现被欺诈后由于举证不能而维权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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