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律师随笔

一元摇摇车暗藏风险 两岁幼童手指落残
作者:王宇航 律师  时间:2020年05月28日
一元摇摇车暗藏风险 两岁幼童手指落残
  基本案情:

  2016年4月19日15时30分许,在通州区一超市门前,两岁的小宇在父亲李某的看护下在摇摇车上高兴地玩耍。随后李某到一旁接听电话。忽听到小宇哭声,李某赶紧跑上前,发现小宇的右手被摇摇车传送带夹伤,急忙将孩子送往医院。经救治,小宇虽无生命危险,却落下了右手中指末节缺损的终身残疾。李某悲痛之下将经营摇摇车的超市经营者诉至通州区人民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残疾赔偿金及精神损害抚慰金。被告方超市经营者称对小宇受伤一事毫不知情,孩子受伤后家长并没有立即向其告知,并对孩子因摇摇车受伤的事实提出质疑。李某解释称超市经营的摇摇车因维修管理不善,致使传送带外露,对夹断小宇手指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当时事发突然,只想着马上带孩子就医,因此没有立即向超市索赔。

  最终经法院调解,超市经营者当庭赔偿小宇人民币15000元。

  法官说法:

  我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规定:“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二十六条规定:“ 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本案中,如果小宇确因摇摇车维护不当受伤,摇摇车经营超市存在过错,理应承担侵权责任,赔偿小宇损失。此外,李某作为小宇的监护人,没有尽到看护义务,同样存在过错,故可适当减轻摇摇车经营者的侵权责任。

  在此,提醒广大家长朋友要时刻看护好孩子,切勿因疏忽大意让孩子收到伤害;同时,摇摇车经营者也要警钟长鸣,做好设备维修保养,坚决避免因管理不当酿成惨剧。摘自网络,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