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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未成年发生交通事故以后在事故书中签字有效吗
作者:王宇航 律师  时间:2021年08月02日

16岁的李骑着自行车沿着非机动车道由西向东行驶。在十字路口,他想直接向北向左拐,但是他没有停下,而是在十字路口向左拐。在吴在李的后面骑着一辆电动车,和李同向行驶。他见直行的是绿灯,加速,准备直行过十字路口。结果两车相撞,吴受伤,而两个车严重受损。交警认为是因为李某违反让行规定导致的车祸所以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吴某没有保证安全车速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张某与吴某的母亲分别签署了交通事故认定书。
他向法庭起诉,要求李赔偿他的医疗费和住院食品津贴。

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本案是交通事故损害事件,交警部门对事故责任的认定并无错误,经当事人签字认可,可作为责任认定的依据。
李某辩称自己是未成年人,但根据在案证据和庭审陈述,李某在事故发生时已年满16岁,脱离父母监护,且已经独立生活了,可以承担相应的责任了。 李某不同意事故责任认定,但李某签署了事故认定书,并立即启动交通警察复审程序,表明事故责任认定的结果。李某主张在吴某母亲诱导下承认事故主要责任,签署了责任状,但未提供任何证据。
为此,法院判决李某按70%比例赔偿吴某损失。

裁判说。以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16岁以上未成年人,被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者。
根据上述规定,符合两个条件的未成年人被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者:一是年龄因素,未成年人应年满16岁;二是生活能力因素,未成年人必须通过劳动获得收入,收入是生活的主要来源。具体地说,未成年人应能通过劳动获得收入,以维持当地居民的一般生活水平。
青少年对交通法规的了解不够,作为家长应负起监护人的责任,不仅要劝阻和制止未成年儿童单独租车的行为,而且要在遵守交通法规方面加强教育。如果发生共享单车交通事故,应及时报警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