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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武汉离婚案件中5种常见的房产分割纠纷类型
作者:王宇航 律师  时间:2021年08月17日

目前武汉的离婚纠纷越来越常见,其中关于房产分割的案件占了大多数,下面针对常见的5种类型做了一个简单的分类与解答
    1.夫妻双方婚后共同出钱(包括贷款)购得房产但是日后感情破裂的情形,武汉离婚律师建议当事人首先要明确产权,不论名字谁的,该房产为夫妻共有财产。其次,必须根据市场价明确房屋的价值。再次,必须理清权益与债务。如果该房产涉及贷款,必须事先要减去贷款部分。换句话说,由获得房子产权的一方需要付给未获得房子产权的一方房屋价值的一半,剩下的债务部分由得房方偿还本金与利息。
    2.对于个人在结婚前结清全部房款,并取得房产证的房屋,法院一般都会认定是个人婚前财产。因此,离婚时,另一方没有分割权。
    3.针对个人在自己结婚婚前通过按揭贷款的方式购得了房产,并取得了房产证,但是需要夫妻婚后一起还贷的房产离婚后的处理方式,武汉离婚律师的回答是:虽然房屋是个人在结婚前购得的,但是婚后房屋由于市场的波动导致的增值以及一起偿还贷款的部分,除非夫妻双方另外有约定,应当视为共同财产加以处理。
    4.针对个人在结婚前已经支付了部分房款,但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婚后才取得房产证的,结婚后双方一起偿还剩余贷款的房屋,离婚后如何分割?武汉离婚律师的回答是:房产证虽然是证明房屋权属关系的法定凭证,但这并不代表着婚后才取得房产证的房屋就是婚后财产,还是应该根据财产的来源来划为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两部分进行分割。具体处理方式同上
     5.父母出资给子女购买的房屋,子女离婚后,房屋如何分割?对此类情形,武汉离婚律师的回答是除非另有约定,否则父母在双方结婚前的出资行为,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行为;除非另有约定,父母在双方结婚后的出资行为,也会被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行为。 最后律师提醒大家,如果大家对离婚房产分割有疑惑,请及时寻求律师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