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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律师针对婚后买房的解答
作者:王宇航 律师  时间:2021年08月20日

律师针对婚前买房的解答
这些年来,由夫妻财产分割引发的矛盾越来越多,而对绝大多数人而言,房屋无疑是所有财产纠纷中最大的争执焦点。那么民法典对离婚时房产的分割有什么规定呢?武汉离婚律师在这里帮大家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关于婚后买房主要可能出现三种情形:
1.一方以婚前财产出资购买
2.双方共同出资
3.父母出资
针对第一种情形如果在出资人名下,一方支付了全款那就是单纯的个人财产;如果只支付了首付款,武汉离婚律师提醒大家:个人首付部分依然是个人财产,未支付部分及房屋的增值部分由双方平分。如果是在对方名下或者双方共同持有,只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
针对第二种情形如果房子是登记在一方名下或者双方共同持有,则属于共同财产;如果是在未成年的子女的名下,则有抚养方暂时管理。

父母出资其实也要分为三种
1.一方父母出资
2.一方父母和夫妻双方共同还贷
3.双方父母均出资
针对第一种情形,律师提醒大家如果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那就属于出资方子女的个人财产。如果是在双方或者对方名下,则属于双方共同财产,但是有书面约定或者声明赠与自己一方子女的除外
第二种情形如果是在出资方子女名下,那就属于共同财产,但是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但是律师提醒大家如果登记在了双方名下,虽然依然属于共同财产,但是出资方子女一方可以适当多分。
第三种情形如果在夫妻一方的名下,那就根据父母出资份额按份共有,当然有特殊约定的除外;登记了夫妻双方的姓名的,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