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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冒名借款露马脚 诈骗钱财获刑八个月
作者:王宇航 律师  时间:2020年06月24日
冒名借款露马脚 诈骗钱财获刑八个月
           
       6月9日,安徽省泾县人民法院对一起诈骗案件当庭宣判,被告人张某用他人微信骗取18000元,以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2019年10月3日,张某趁男友李某熟睡之际,偷拿李某手机并以李某口吻向被害人卫某等谎称,母亲病重急需用钱,为使被害人相信,张某同时利用自己的微信给被害人发微信证实该消息。被害人先后通过微信向李某账户转账共计18000元,张某随即转入自己微信账户,用于归还借款、支付房租等,并删除李某手机上与被害人的微信聊天、转账记录。
  案发后,张某于10月10日接民警电话通知后自行到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10月15日,张某亲属代为退出全部违法所得,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张某经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后自行到案,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亲属代为退出全部违法所得并取得被害人谅解,酌情从轻处罚。另,庭审中张某自愿认罪认罚,依法从宽处理,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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