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随笔
“95后”小伙醉驾取保候审再醉驾获拘役
作者:王宇航 律师 时间:2020年07月03日
“95后”小伙醉驾取保候审再醉驾获拘役
任性的“95后”小伙李某于去年5月份醉驾且躲避警察检查,取保候审期间不思悔改,同年9月,又因醉驾发生交通事故被判处实刑。2020年6月29日,四川省泸县人民法院一审审结该案,以危险驾驶罪判处李某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2019年5月9日晚23时许,泸县公安局民警在港城大道附近设卡检查,民警采取闪灯、打手势等方式示意李某停车,小伙子佯装靠边,却一踩油门躲避检查。民警随即驾驶车辆尾随,后将其拦停,经抽血检验,李某当日血液中乙醇含量为90.6mg/100ml,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李某于2019年8月19日被泸县公安局取保候审,并吊销驾驶证。在取保候审期间,李某于2019年9月3日凌晨,再次醉酒驾车,行驶至泸县花园路处,因操作不当,撞上路边防护栏,造成乘车人受伤、防护栏及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经交警队认定,李某承担此次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经检测,李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98.7mg/100ml。
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且他在取保候审期间再次危险驾驶,酌情对其从重处罚。李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行为,当庭认罪悔罪并给交通事故受害人进行赔偿取得谅解,酌予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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