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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劳动者不服从调岗拒不到岗 能不能认定为旷工?
作者:王宇航 律师  时间:2020年10月07日

由于调岗往往涉及劳动者的切身利益(譬如薪酬标准),所以往往会受到劳动者的抵制,有的是明确表示拒绝,在单位态度也比较强硬的情况下,一些劳动者最常见的做法就是“以调岗不合理为由拒绝上班”。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可否以“旷工”之名对劳动者进行纪律处分或者以“严重违纪”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首先,以旷工之名行使合同解除权需要基于两个重要前提: 
       1.岗位调整是合法合理的,有法律依据和事实依据。假如岗位调整不具备合理性,其纪律处分也就失去了先行的依据。 
       2.劳动者的行为属于“旷工”。旷工一般是指:除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无法履行请假手续情况外,劳动者不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又不按时上、下班。 
       所,对于劳动者不服从调岗,用人单位应当注意掌握调岗的合理性和合法性,同时不急于作出处分决定,在双方处于争议状态(特别是劳动者已申请仲裁)的情况下,单方的处分行为往往会被认定无效。(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